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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岭硅业年产100万吨硅材料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5-01-13 15:36:49

江西九岭硅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硅材料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西九岭硅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硅材料项目(变更);

      2、建设性质:重大变动;

      3、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工业园区富达路677号;

      4、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非金属矿采选;

      5、建设内容:项目不新增用地,保持现有生产规模不变,对生产线进行优化。主要变动包括①取消碱性浮选等生产工艺;②新增氢氟酸等原料用于酸性浮选工艺,同时新增酸性浮选废水外排;③新增实验室,新增实验室废气排放口。

      6、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废水、废气、噪声等采取成熟可靠的处理设施后,均能达标排放。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九岭硅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永铭

      联系电话:0795-4575333

      电子邮箱:liangyongming@greenjiuling.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环评单位:江西青境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_GP1QoYkaOP2Vz6kWGDcXA?pwd=jpw7 提取码: jpw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示期间,公众均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提交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按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以上联系方式邮寄、传真或邮件至建设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江西九岭硅业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