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氢氧化锂、10000吨高纯碳酸锂改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氢氧化锂、10000吨高纯碳酸锂改建项目重大变动
2、建设性质:重大变动
3、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工业园区长青大道888号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4、行业类别:C2613无机盐制造
5、建设内容:取消年产5000吨氢氧化锂生产线的建设计划,在原有项目浸出工序产生的卤水作为原料基础上外购部分卤水,达到年产10000吨高纯碳酸锂的规模。
6、现有工程概况:现有工程主要有年产20000吨碳酸锂项目(原有项目)和年产5000吨氢氧化锂、10000吨高纯碳酸锂改建项目(改建项目)。原有项目已于2017年12月5日取得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报告书批复(赣环评字[2017]76号),并与2019年11月通过自主验收;改建项目于2022年2月9日取得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报告书批复(宜环环评[2022]6号)。已取得排污许可证:91360921MA364KKE6N001V。
7、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根据现场踏勘,原有项目年产20000吨碳酸锂生产线运行良好,年产10000吨高纯碳酸锂生产线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厂内产生的焙烧废气经SNCR炉内脱硝处理后经2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后外排,原有项目的烘干和破碎粉尘经2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外排,改建项目的脱碳废气、烘干废气、破碎粉尘经3套布袋+碱喷淋塔处理后外排;厂内产生的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均经厂内预处理后可达到排放标准外排;厂内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合理布局及绿化等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现有工程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相应治理措施处理后可稳定达标排放。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cDfrnxquEoMzWkqH9gSjA?pwd=fbke 提取码: fbke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工业园区长青大道888号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联系电话:邹工0795-4600633)
评价单位:江西德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Wr8-u6XbuohIuCg2WShpg?pwd=qhhy 提取码: qhhy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按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传真或邮件至建设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10个工作日
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氢氧化锂、10000吨高纯碳酸锂改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氢氧化锂、10000吨高纯碳酸锂改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氢氧化锂、10000吨高纯碳酸锂改建项目重大变动
2、建设性质:重大变动
3、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工业园区长青大道888号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4、行业类别:C2613无机盐制造
5、建设内容:取消年产5000吨氢氧化锂生产线的建设计划,在原有项目浸出工序产生的卤水作为原料基础上外购部分卤水,达到年产10000吨高纯碳酸锂的规模。
6、现有工程概况:现有工程主要有年产20000吨碳酸锂项目(原有项目)和年产5000吨氢氧化锂、10000吨高纯碳酸锂改建项目(改建项目)。原有项目已于2017年12月5日取得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报告书批复(赣环评字[2017]76号),并与2019年11月通过自主验收;改建项目于2022年2月9日取得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报告书批复(宜环环评[2022]6号)。已取得排污许可证:91360921MA364KKE6N001V。
7、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根据现场踏勘,原有项目年产20000吨碳酸锂生产线运行良好,年产10000吨高纯碳酸锂生产线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厂内产生的焙烧废气经SNCR炉内脱硝处理后经2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后外排,原有项目的烘干和破碎粉尘经2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外排,改建项目的脱碳废气、烘干废气、破碎粉尘经3套布袋+碱喷淋塔处理后外排;厂内产生的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均经厂内预处理后可达到排放标准外排;厂内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合理布局及绿化等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现有工程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相应治理措施处理后可稳定达标排放。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cDfrnxquEoMzWkqH9gSjA?pwd=fbke 提取码: fbke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工业园区长青大道888号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联系电话:邹工0795-4600633)
评价单位:江西德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Wr8-u6XbuohIuCg2WShpg?pwd=qhhy 提取码: qhhy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按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传真或邮件至建设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10个工作日
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